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58720740
她没有plead guilty, 但是认了错。但是没处罚。但是她的认错协定可能被美国司法部用做证据继续控告华为。
中国交了一个加拿大间谍和一个加拿大毒贩当路费。
对于孟晚舟的释放,出现了两种声音。北京强调孟晚舟“不认罪,并获释”;美国司法部则以她“承认误导国际金融机构”的标题刊发通告。看似“一则协议,两种解读”。
孟晚舟的律师泰勒(William W. Taylor, III)发表声明称,“孟女士没有认罪,我们十分期待14个月后对她的指控将被完全撤销。”
美国代理检察官尼科尔·博克曼(Nicole Boeckmann)在一份新闻稿中说:“在签订延期起诉协议时,孟晚舟已经对她在实施欺诈一家全球金融机构计划中的主要角色承担了责任。”
法学博士、前美国律师协会法治项目中国主任虞平对BBC中文解释,孟晚舟签署DPA协议相当于一种“认错的行为”,表示她承认自己做出了不当行为。而是否定罪属于法律概念,要在法庭上审理后由法官判断。
一个值得留意的细节是,在这份DPA协议中,孟晚舟虽然承认过错,但没有因此而受到罚款或承担其他法律后果。
这是中方以此为理由,强调孟晚舟“无罪释放”的缘由;在美国,拜登政府也因此受到一些人指责。
虞平解释,美国在最近20年来使用DPA协议的频率较多,主要针对公司行为,包括一些大投行,而最终的认错行为通常附带罚款。
“没有罚款就相当于没有惩罚”,虞平说,“我想这是双方交易的结果,中方的底线是不能接受罚款,这样给国人看仿佛胜利了。”
根据《华尔街日报》,美国司法部的底线是,孟晚舟必须承认此案的症结所在,即华为故意误导了一家金融机构。
“承认事实就说明不是陷害,因为犯错的事实是存在的”,虞平说。
简单来说,孟晚舟获释是基于她与美国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院达成的一项交易。
孟晚舟承认参与了一些不当行为,作为交换,检察官延迟了对她进行的电汇和银行欺诈罪等四项刑事指控,美国政府也同意撤回向加拿大提出的引渡要求。
美国司法部发布的文件标题明确说明,孟晚舟承认误导了全球金融机构。
这份文件中称,孟承认在有关伊朗的商业活动中使用了多份“重大失实陈述”。
这一所谓交易在美国法律上称为“延期起诉协议”(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简称DPA)。
这份协议附带一份事实陈述,其中详细说明了孟晚舟如何向一家金融机构做出了故意虚假陈述。该协议要求孟晚舟不发表与该事实陈述相矛盾的声明,不违反美国法律。
根据DPA协议,孟晚舟承认了一份四页的事实陈述属实。这其中详细说明了她如何向一家金融机构(协议称“金融机构1”)做出了故意虚假陈述。导致这家金融机构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据报道,该机构被认定为是汇丰银行。
根据这份事实陈述,2013年8月,孟晚舟在香港会见了“金融机构1”负责亚太地区业务的高管,她在一份PowerPoint演示文稿中,就有关华为与在伊朗的Skycom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向该高管做了不实陈述。
根据这份事实陈述,BBC中文整理出以下三个要点,用中文翻译出来。
1. 孟晚舟声称,Skycom为“合作伙伴”以及在伊朗的“与华为合作的第三方”。
事实是:华为当时控制着Skycom的业务运营,Skycom的员工是华为的员工。
2. 孟晚舟还声称,华为“曾经是Skycom的股东”,但"已经出售了其在Skycom的所有股份"。
事实是:华为将Skycom的股份从华为的子公司转让给了由华为控制的一个实体。
3. 孟晚舟还表示,华为“在伊朗严格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制裁措施”,并且“华为或与华为合作的任何第三方”“没有违反出口管制规定”。
事实是:由于华为运营Skycom,导致金融机构为华为在伊朗的业务提供了被禁止的服务,包括银行服务,同时华为隐瞒Skycom与华为的联系,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条例。
此外,在2010年至2014年间,华为促使Skycom通过在美国清算的“金融机构1”进行了价值约1亿美元的交易。
“很有可能增加华为的罪状”
没有法律后果,人还放走了,美国看似得不偿失。不过法律专家认为,事情可能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这就引申到下一个问题——为何美国坚持要在法律上“固定”孟晚舟承认犯错的事实?
虞平解释,美国法院一般不认可“传来证据”,对书面陈词的证据通常也不适用,而是会传呼证人直接到庭。但孟晚舟是在美国法官面前对陈词做出确认, 所以将来可以作为直接证据。
这背后可能意味着,美国在下一盘更大的棋。
美国司法部并没有停止对华为的起诉。根据司法部近日的声明,“我们的起诉团队继续为针对华为的审判做准备,我们期待在法庭上证明对该公司的诉讼。”
“孟对事实的承认很有可能增加华为的罪状”,虞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