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幸运儿(fortunate son)
读后感:幸运儿(fortunate son)
上周末出门顺脚逛了逛书店,忍住了只在barns & nobel买了本开尔文和霍布斯,然后就跑到strand淘书。strand在联合广场的这个书店有老式图书馆的气氛,书架是很老的原色实木,都高得碰到天花板,架子间的距离也就够一个人走过去,走在里面就觉得应该有书本纸张受潮的淡淡霉味。所有书分类以后按作者姓名顺序排队,正巧儿作家名字排到顶层的话就得chua的拉过来一架梯子,爬上去找。我老心仪的几个作家黄仁宇的著作没有,意外的是mankell的作品也没有,walter mosley的几本书被我看见高高在上的排着,该日M开头儿作家比较受欢迎,我前面还有俩人一个爬在梯子上一个在下面指挥着挤着跟那儿找书,我耐心等待他们完事儿的时候,一个strand店员过来,得知我心水mosley作品,猴子样踩住书架,把店里几本书都拿给了我。我一看,一本儿gone fishing我就是在stand淘到的,一本儿桂香吻我看过,一本儿我地下室的男人也看过 ----- 我觉得这就是mosely的好处,就算是一个系列,每部书都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不像R Parker,Spenser系列的书很多故事都化成一团儿,很多时候得我看到半本儿以后恍然记起来这书我看过。剩下两本儿没看过的,一本儿红色死亡,一本儿幸运儿,我就都拿下了...... 其实我在第三次搬家以后就对天盟誓再也不买书了,不过一个人放出去的时候老也忍不住要下手,我自踩两脚.......
红色死亡是easy rawlings探案书,因为知道大概会看到什么,所以先开始这本儿幸运儿,结果第一句话就深深的击中了我老,然后就噙着眼泪看完了这本儿书----中间儿还因为看的太专注错过了下地铁。我决定我不能独自悲伤,得推上来让大家们一起感动感动。这本书的第一句话是:托马斯出生的时候肺里有个洞(Thomse was born with a hole in his lung)。然后他就娓娓道来一个两兄弟的故事,一个黑一个白,两个人幼年时建立起深厚感情,后来被命运分开。黑的那个一来二去流落街头,什么都没干(当然他还是干了什么的,不过都是为了生存)就成了严打对象,然后从管理不严的监狱里走了出来变成了逃犯,弄了个购物车就成了无家可归者;白的那个不废吹灰之力就拥有世俗的成功:功课,运动,女友,所以这些事情对他来说都来得很容易,自然而然是人们注意力的焦点,男孩儿想要成为他的朋友,女孩儿想要成为他的女朋友...... 然而这兄弟俩,猜猜谁是那个幸运儿?当然是那个黑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拥有心灵的平静;而那个白的,在跟他的兄弟重聚之前,一直都内心空虚,并不真正快乐,永远在找寻什么(他自己说,是他的兄弟)。虽然我理智的一半一声冷笑说:快乐的地位被高估太多,但是感情的一半儿还是忍不住同意作者的意见:一个人可以拥有世界,但是世界毫无意义,只是空虚。
mosley自己说这部书是个寓言,写的是美国和美国的种族关系。阅读的时候我倒不觉得,因为他写的并不是特别用力,也可能是我看了够多easy小说,外加一直在布鲁伦黑人区的心脏出没,对他所著街头生活属于见过猪跑,不知道生活环境里没有低收入黑人的读者是啥感觉。这家伙真是天才,这本书的叙事口吻就是一个悲伤的缓缓道来的调子;句子舒缓动人,念起来有散文诗的感觉,又完全不觉得故事节奏拖沓,为了文艺而文艺。他自己说他自己每天写书3到4个小时,估计剩下来那21到20个小时里,他就在脑海里默默的把词排成句子,句子排成段落,段落排成故事......
the end
红色死亡是easy rawlings探案书,因为知道大概会看到什么,所以先开始这本儿幸运儿,结果第一句话就深深的击中了我老,然后就噙着眼泪看完了这本儿书----中间儿还因为看的太专注错过了下地铁。我决定我不能独自悲伤,得推上来让大家们一起感动感动。这本书的第一句话是:托马斯出生的时候肺里有个洞(Thomse was born with a hole in his lung)。然后他就娓娓道来一个两兄弟的故事,一个黑一个白,两个人幼年时建立起深厚感情,后来被命运分开。黑的那个一来二去流落街头,什么都没干(当然他还是干了什么的,不过都是为了生存)就成了严打对象,然后从管理不严的监狱里走了出来变成了逃犯,弄了个购物车就成了无家可归者;白的那个不废吹灰之力就拥有世俗的成功:功课,运动,女友,所以这些事情对他来说都来得很容易,自然而然是人们注意力的焦点,男孩儿想要成为他的朋友,女孩儿想要成为他的女朋友...... 然而这兄弟俩,猜猜谁是那个幸运儿?当然是那个黑的,为什么呢?因为他拥有心灵的平静;而那个白的,在跟他的兄弟重聚之前,一直都内心空虚,并不真正快乐,永远在找寻什么(他自己说,是他的兄弟)。虽然我理智的一半一声冷笑说:快乐的地位被高估太多,但是感情的一半儿还是忍不住同意作者的意见:一个人可以拥有世界,但是世界毫无意义,只是空虚。
mosley自己说这部书是个寓言,写的是美国和美国的种族关系。阅读的时候我倒不觉得,因为他写的并不是特别用力,也可能是我看了够多easy小说,外加一直在布鲁伦黑人区的心脏出没,对他所著街头生活属于见过猪跑,不知道生活环境里没有低收入黑人的读者是啥感觉。这家伙真是天才,这本书的叙事口吻就是一个悲伤的缓缓道来的调子;句子舒缓动人,念起来有散文诗的感觉,又完全不觉得故事节奏拖沓,为了文艺而文艺。他自己说他自己每天写书3到4个小时,估计剩下来那21到20个小时里,他就在脑海里默默的把词排成句子,句子排成段落,段落排成故事......
the end
乡音无改鬓毛衰
So far, Eric seems like a magnificent beast. 身不由己的 white devil who has lost his soul since he lost his earth mother.
When I look closer though, Tommy and Eric are fundamentally very similar. Both are very alienated from the world, especially from their fathers. They essentially grow up alone, all by themselves, with very limited attachment with other people. Even Tommy, who seems to have the capacity to connect with others, is emotionally isolated. I will bet you a nickle that this is how Mosley feels most of his life.
When I look closer though, Tommy and Eric are fundamentally very similar. Both are very alienated from the world, especially from their fathers. They essentially grow up alone, all by themselves, with very limited attachment with other people. Even Tommy, who seems to have the capacity to connect with others, is emotionally isolated. I will bet you a nickle that this is how Mosley feels most of his life.
此喵已死,有事烧纸
Re: 读后感:幸运儿(fortunate son)
这句话像是海明威在 movable feast 里说的:我一定要写下一个true sentence,然后就会有下一个 true sentence,然后就会有段落。tiffany wrote:他自己说他自己每天写书3到4个小时,估计剩下来那21到20个小时里,他就在脑海里默默的把词排成句子,句子排成段落,段落排成故事......
云浆未饮结成冰
报告白博,看完了。真是诡异,本来今晚有个电视要看的,结果硬是放不下这本书,直到看完为止,电视也错过了。除了偶尔的侦探小说,我已经很久没这么拼命地赶着看完一本书了。
很奇怪,小时候的部分里 Tommy 比较 concrete,但是成年后的部分 Eric 比较 concrete。小时候的 Eric 象个符号,长大后的 Tommy 几乎是在云上走路的。
实际上,他们兄弟俩合在一起才是 the Fortunate Son。
最后那个大包袱可真让我 。临了儿惊险了一把。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对大亨的描写,让我联想起 Henning Mankell 的 The Man Who Smiled. 不知道他们俩看不看对方的小说。
我也是,就是那个状态,哭也哭不出来,就有个什么东西憋在胸口,卡在嗓子眼儿里。然后就噙着眼泪看完了这本儿书
很奇怪,小时候的部分里 Tommy 比较 concrete,但是成年后的部分 Eric 比较 concrete。小时候的 Eric 象个符号,长大后的 Tommy 几乎是在云上走路的。
实际上,他们兄弟俩合在一起才是 the Fortunate Son。
最后那个大包袱可真让我 。临了儿惊险了一把。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对大亨的描写,让我联想起 Henning Mankell 的 The Man Who Smiled. 不知道他们俩看不看对方的小说。
此喵已死,有事烧纸
昨天我睡到下午6点,起床洗个澡,就出门赶在太阳下山之前去半价书店淘书。半价书店门口照例摆了两架子清仓书,一块钱一本儿。一个雪白皮肤姜黄短发的大个子,穿着运动服,拄着双拐站在架子前面看,边上带着个小男孩。我围着架子转了两圈儿,抓了一本 LA Confidential,一本 Le Divorce,就进了书店。
出乎意料,书店里人多得跟 Walmart 似的。我在书架之间逡巡着找 Walter Mosley,数次当了过路的人的路,包括带孩子的拄双拐的大个子。一对男女转过来在我边上站定,女的不停嘴地在兴奋地描述一个电影,中间没有转折地马上扑到对面架子上指着本书说你喜欢这个人的书!男的话少只说对。两个人明显在约会,我有点受不了在书店看书还有人在边上喋喋不休,就瞧了瞧他们贴着我的背影,女的棕色短发比较干枯,穿着花的露肩吊带上衣,皮肤和腰围都说明不是那么年轻了,男的一头好头发,深棕色半长卷发闪闪发光,至少从背影看挺时髦年轻的。当然背影年轻并不一定就年轻。我转到另外一个架子,一个健壮的中年男正在翻书,一个小不点儿男孩从我脚边跑过去,手里拿本书,仰着头兴奋地递给他爸问:我能买这本吗?该健壮短发中年男,挑剔地翻着儿子递过来的书,先批评了一句什么,然后翻到书的手绘黑线条插图才提起兴趣,赞了一句,马上对儿子吹牛说:你知道我的哪个哪个箱子里藏着当初的初版呢。
几个店员在店面后面清理大概是新进的书,一个斜挎着布背包的时髦男青年走上前去说自己有书要卖,我等有店员接待了他,问一个非常年轻极其消瘦,有点暴牙的女店员:你们有没有 Walter Mosley 的书?她答:Walter Mosley,这个名字很熟悉,他写什么的?还没等我从脑子里挖出个答案,边上一个矮胖中年老资格女店员,马上接口道:Mystery! 然后同时在脸上表达出对年轻女店员的谴责,和对我抱歉地笑。我也赶紧感激地笑,年轻女店员马上一个健步走到边上架子来弥补“失职”,用一个手掌覆盖住了几本书,说:对!Mystery! Walter Mosley 的硬皮书都在这儿,纸皮的都在那边最后面的架子转过去最远处。我谢过了她,仔细看了她手掌覆盖处,赫然有两本《幸运儿》。就拿了一本放在筐里。
我挑累了就坐到旁边卖音乐的部分有把木凳子上清理一下我抓的书,再往里坐着个大块头貌似在看东西。等我坐下才发现大块头正在教育儿子。他儿子还特小手里抓着大盒子,从远处看根本看不到。只听得他说:我给你买什么你就把什么搞坏,我怎么会给你再买啊?你说说我要是给你这么买了,你又搞坏了呢?他儿子瞪着两只怯生生大眼睛不接茬许诺不弄坏,他爸就接着半威胁半诱导想让他许诺。
出乎意料,书店里人多得跟 Walmart 似的。我在书架之间逡巡着找 Walter Mosley,数次当了过路的人的路,包括带孩子的拄双拐的大个子。一对男女转过来在我边上站定,女的不停嘴地在兴奋地描述一个电影,中间没有转折地马上扑到对面架子上指着本书说你喜欢这个人的书!男的话少只说对。两个人明显在约会,我有点受不了在书店看书还有人在边上喋喋不休,就瞧了瞧他们贴着我的背影,女的棕色短发比较干枯,穿着花的露肩吊带上衣,皮肤和腰围都说明不是那么年轻了,男的一头好头发,深棕色半长卷发闪闪发光,至少从背影看挺时髦年轻的。当然背影年轻并不一定就年轻。我转到另外一个架子,一个健壮的中年男正在翻书,一个小不点儿男孩从我脚边跑过去,手里拿本书,仰着头兴奋地递给他爸问:我能买这本吗?该健壮短发中年男,挑剔地翻着儿子递过来的书,先批评了一句什么,然后翻到书的手绘黑线条插图才提起兴趣,赞了一句,马上对儿子吹牛说:你知道我的哪个哪个箱子里藏着当初的初版呢。
几个店员在店面后面清理大概是新进的书,一个斜挎着布背包的时髦男青年走上前去说自己有书要卖,我等有店员接待了他,问一个非常年轻极其消瘦,有点暴牙的女店员:你们有没有 Walter Mosley 的书?她答:Walter Mosley,这个名字很熟悉,他写什么的?还没等我从脑子里挖出个答案,边上一个矮胖中年老资格女店员,马上接口道:Mystery! 然后同时在脸上表达出对年轻女店员的谴责,和对我抱歉地笑。我也赶紧感激地笑,年轻女店员马上一个健步走到边上架子来弥补“失职”,用一个手掌覆盖住了几本书,说:对!Mystery! Walter Mosley 的硬皮书都在这儿,纸皮的都在那边最后面的架子转过去最远处。我谢过了她,仔细看了她手掌覆盖处,赫然有两本《幸运儿》。就拿了一本放在筐里。
我挑累了就坐到旁边卖音乐的部分有把木凳子上清理一下我抓的书,再往里坐着个大块头貌似在看东西。等我坐下才发现大块头正在教育儿子。他儿子还特小手里抓着大盒子,从远处看根本看不到。只听得他说:我给你买什么你就把什么搞坏,我怎么会给你再买啊?你说说我要是给你这么买了,你又搞坏了呢?他儿子瞪着两只怯生生大眼睛不接茬许诺不弄坏,他爸就接着半威胁半诱导想让他许诺。
Last edited by 笑嘻嘻 on 2009-07-20 0:58, edited 2 times in total.
云浆未饮结成冰
这本《幸运儿》真抓人。其实我不喜欢 Walter Mosley 一开始讲这个故事的调调儿,太遥远疏离。我喜欢的是自我意识强悍,距离近的描述。说道这个,举个例子说,我很喜欢 Jun 极不喜欢的《简爱》的文字。《简爱》的英文原文的调子完全是自我意识觉醒的斩钉截铁。昨天晚上大半夜我好奇翻开《幸运儿》看了两眼,其实我喜欢有秩序地先把手头的书先看完,结果就像Jun 说的“感觉不是太喜欢,但还是放不下”。我大概看了三分之一,先写读中感。拜托您俩先别说什么,等我过两天看完了再接着讨论。
就我看的这三分之一,我感觉先一开始 Walter Mosley 是打算写个童话寓言,所以就是寓言故事那样离得远远的感觉,描写非常少,包括景物,心理活动。他把 Branwyn 写得类似地母一样神圣遥远亲切,我当即联想到飘里面说南方白人孩子都是黑人保姆养大的。Eric 也许原本他想描写美国白人得天独厚地占天时地利。但总之, Branwyn 一死,忽然书里的其他人物都脱离了作者的原始设定,获得了自己的生命,都活了起来,不再是寓言故事了。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仍然觉得 Eric 被写成像黑色天使一样对旁人有致命诱惑,这事儿我不是那么能信服。
就我看的这三分之一,我感觉先一开始 Walter Mosley 是打算写个童话寓言,所以就是寓言故事那样离得远远的感觉,描写非常少,包括景物,心理活动。他把 Branwyn 写得类似地母一样神圣遥远亲切,我当即联想到飘里面说南方白人孩子都是黑人保姆养大的。Eric 也许原本他想描写美国白人得天独厚地占天时地利。但总之, Branwyn 一死,忽然书里的其他人物都脱离了作者的原始设定,获得了自己的生命,都活了起来,不再是寓言故事了。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仍然觉得 Eric 被写成像黑色天使一样对旁人有致命诱惑,这事儿我不是那么能信服。
云浆未饮结成冰
当然要去啦。不过我可不好意思当着满帐篷的人问你为啥写毛书。tiffany wrote:jun你去不去Walter Mosley的session?去的话千万问他为什么如何开始写小说?为啥要写killing johnny fry 类的准毛书?这个问题我好奇死了。
我没讲过那个 Alexander McCall Smith 的轶事么?第一次跑去看全国读书节,他在那里讲了半天话,全场从头笑到尾,大家都笑倒成一团。后来听说隔壁的 Joyce Carole Oates 可惨了,读一段自己的严肃文学书,旁边传来阵阵哄笑。
Last edited by Jun on 2009-07-21 11:24, edited 1 time in total.
此喵已死,有事烧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