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于《小团圆》出土之际)] 背叛遗嘱的人

入得谷来,祸福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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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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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于《小团圆》出土之际)] 背叛遗嘱的人

Post by barb » 2009-03-08 7:17

背叛遗嘱的人
《读书》 2007年第06期

by 苏友贞


英国诗人及小说家哈代 (Thomas Hardy, 1840─1928),活到近九十的高龄,因此能在生前从容地交代后事,包括自己的埋葬之地。在遗嘱中,哈代清楚地交待要葬在斯廷斯福德 (Stinsford) 教堂的墓园里。那儿葬有他的父母、第一任妻子爱玛以及若干童年的玩伴。哈代成长于英国乡间,小说多以田园生活及乡村人物为描述的对象。死后能回归田园,是他一大心愿。无怪乎友人描述他在晚年时经常流连于斯廷斯福德墓园内,手抚自己即将安息的所在,脸上露出安心的笑容。

然而就在哈代自以为“终身”已有寄托的时候,崇拜他的超级“粉丝”科克雷尔 (Sydney Cockerell) 却正积极地运用关系打通渠道,一心争取把他葬在名家群聚的西敏寺中的“诗人角落”(Poets’ Corner)里。对于科克雷尔而言,像哈代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葬在西敏寺以供后人瞻仰,才是符合他身份与成就的归宿,怎能让这位大作家葬在像多尔切斯特 (Dorchester) 那样的小地方呢?

但是由于空间有限,西敏寺的诗人角落所能容葬的只有入坛的骨灰,也就是说,要葬在西敏寺,哈代的遗体必先被火化。这当然不是哈代曾为自己想象过的结局,也很难说这会不会是他所愿意有的下场。然而,事情却还不只有火化这一桩。哈代的家乡好不容易出了一位名人,怎肯错过拥有他墓地的机会。斯廷斯福德教堂本着哈代遗嘱中的指示以及哈代家人的支持,力争自己该有的一份。在你来我往的协商之后,众人终于做下了一个通通有奖的决定──哈代的骨灰归西敏寺,而他那颗象征着爱的心脏则可安葬在家乡的墓园里。

一九二八年一月十三日,在哈代生前为之服务的曼医生 (Dr.Mann) 带着另外一位外科医生,前往哈代的家中动刀取心。挖出的心脏被放在一个饼干盒子里,不知何故曼医生却决定把这盒心脏先带回自己家中,然后再移往将入土的棺木之内。据说放在曼医生橱柜上的饼干盒却不幸被家里的猫儿打翻,从盒子里掉出来的心脏还被那只动物胡乱抓打了一番。虽然曼医生对此一再否认,有关哈代遗体的各种恐怖传说,却不停地在多尔切斯特的乡间蔓延。

最终,哈代不但没有归终于他一心向往的静懿田园,还承受了自己一生从未想象过的剖腹挖心与烈火燃烧的对待。所为何来呢?只是因为崇拜他的人认为他是英国的光荣,按照科克雷尔的说法,他是“属于英国人民”的,因此他本人那卑微的遗愿不能被允许,即使要动刀放火,也非有一场轰轰烈烈的葬礼,也绝对要有一个可供众人瞻仰与礼敬的安身之所。

其实在历史上,遗体强被“国有化”的伟人,为数极多,哈代不是第一位,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位。肖邦在法国去世后,他的心脏也被挖出,由他的妹妹送回波兰,好使“祖国”的同胞能有机会表现他们对这位“国宝”的崇敬。

十多年前张爱玲去世时,虽然没有人建议要挖出她的心脏送回祖国,但也有无数张迷坚持不能理会张爱玲自己所要求的低调后事处理,而非要有一个“适合”张爱玲身份的隆重葬礼,幸亏一组有智慧的治丧委员力排众议,坚持按照当事人的意愿行事,张爱玲才能免受一场对她而言和剖腹挖心同样可怕的观瞻遗容、上香敬礼的伧俗葬礼。

张迷七嘴八舌地争论着该如何安葬张爱玲的那一年,我正巧读到了昆德拉才被英译的新书《被背叛的遗嘱》,全书讲的是遗嘱的被背叛,描述的就是那些以堂皇之理由而蔑视死者意愿的行为。虽然遗嘱背叛者的动机,可能是为了死者的福祉 (为他死后的殊荣),但他们所坚持的,却是自己认为重要的价值──比如说名声、地位、万古流芳、厚礼大葬等等,却完全没有考虑这是否也是死者想要的。以普遍世俗的价值强加于有个别性格的死者身上,这行为在本质上就是将一有独特好恶的个体,转变为一仅具仪典意义的象征与符号,也就是把主体变成为客体,把人变为物件。

对于这样的行为,昆德拉做了毫不留情的挞伐:“不论将死者当成无用的废物来处理,或是当成一种有用的象征来崇拜,显现的都是同样的、对死者独立人格的污蔑。”

反过来说,那么又是何种动力使我们选择忠实于死者所托付于我们的遗嘱呢?是什么力量使我们有时愿意撇开自己的价值与意愿,而遵循我们并不能十分同意的死者的遗愿?是出于责任?是出于法律上的顾忌?还是出于来世报应的恐惧?昆德拉认为都不是,他认为我们之所以要坚持实践死者的遗愿──即使我们不能同意那些遗愿──是出于对死者的爱。他以十分动人的笔触描述了这样的爱。因为我们对死者与对他的记忆有着如是的珍爱,所以我们不但不能用过去式来描述他,更不能接受他已不存在,这爱使我们强烈地企图保有死者独立的人格,就好像他还活在我们的身边一样。如果死者还在我们身边的感觉是那样的真确,我们怎可能会要拂逆他的愿望?

但是崇拜哈代的科克雷尔、热爱肖邦的波兰人或者把张爱玲当神的张迷,难道不正认为自己是最爱死者的人吗?那爱驱使着他们将最高的荣耀加在死者的身上,也驱使着他们为死者建立永恒被礼敬的庙堂。所不同的是,这种爱并不是对一个个人具体的爱,而是对那人所象征的价值的爱。也就是昆德拉所说的,那是一种灭绝了死者独立人格以建构象征的过程,在他的眼中,这无异于把死者当成废物处理,因为废物与符号象征都是没有生命与个别性的。

偶像崇拜所满足的常是崇拜者自己的需要,而不是被崇拜者的需要。

因此,我也很不能原谅一位丈夫不顾妻子再三的交代,而在她的丧礼上开棺让人瞻仰她的遗容。他说是为了让朋友有个与亡妻道别的机会,但她一生羞怯内向,这是她最不能容忍的一种暴露,所以会在生前交代丈夫千万不要有开棺瞻仰的仪式。在死去的妻子不能言语的情况下,丈夫为了其他现实的考量,而牺牲了妻子曾做过的最基本的要求,这是一种背叛,正因为这是妻子活着的时候,丈夫不可能会做的事。

但在《被背叛的遗嘱》一书中,昆德拉所谴责的,却并不只是在对“遗体”处理上的背叛,更重要的是显现在对“遗作”处理上的背叛。在昆德拉的价值体系中,这两者并无分别,出版死者遗稿、私人信件、删改中的手稿或是死者指示要销毁的文件等,和不遵照死者对葬仪的指示一样,都是对遗嘱的背叛。在这样的行为准则下,昆德拉用了大量的篇幅,严厉地批评了被卡夫卡学者视为英雄的布罗德(Max Brod)。昆德拉把布罗德视作一位最终极的、背叛遗嘱的人。

熟悉卡夫卡生平的人都知道,布罗德就是那位没有遵照卡夫卡嘱咐将其遗稿全部烧毁的人。布罗德不但没有烧毁卡夫卡留下的手稿,还从抽屉中搜罗出了所有卡夫卡写过的文字,包括私人信件与日记,一律付梓。对于喜爱卡夫卡作品的人而言,布罗德无疑是一名英雄,因为他抢救下了这些文学上的杰作。更也有人会认为布罗德是卡夫卡真正的朋友,要不是因为他的“背叛”,卡夫卡也许早在文学史上销声匿迹。如此言说,好似卡夫卡还应该为自己迟来的身后之名而感激这位背叛者。

如果以文学史为着眼点,而牺牲掉卡夫卡个人的意愿,布罗德也许是有他的功劳与贡献的。但这贡献仍不足以为他开脱掉背叛的罪名,或稍改他行为中背叛的本质。在两种价值的冲突里,我们最多也只能说,布罗德为了文学而情愿负载背叛的罪名。虽然昆德拉也不得不承认布罗德没有付诸火焰的两部长篇小说,的确是伟大的传世之作,但在喜爱这些作品之余,他仍毫不保留地指控布罗德为一背叛者。对昆德拉而言,布罗德的背叛并不只在于违逆了卡夫卡的信托,更重要的是,布罗德毫无鉴识而照单全收的出版方式,完全摧毁了卡夫卡一生所努力建构起的艺术视景。

布罗德是卡夫卡的挚友,也是他的知音。在卡夫卡文名未显、出版社都不愿出版他作品的时候,布罗德独具慧眼,对卡夫卡佩服得五体投地,宣称自己爱恋着卡夫卡所写过的每一个字。要这样一位崇拜者烧毁自己偶像的作品,当然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布罗德曾牵强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说卡夫卡并不是真心要毁掉自己的作品。如果他是真心,那为何不在活着的时候自行销毁呢?这当然是一个极为可笑的说法,有哪一位作者能预知自己的死亡将至,而及时毁掉未完之作?作家的一生是一个延续的创作与修改的过程,只有达到自己标准的作品,才能跳脱这个过程,付诸众人之眼。在不可能知道自己何时会死去的情况下,作家最恐惧的梦魇,就是在书写与修改一部作品的中途死去,那些未臻理想的作品即将被暴露,就像卧室的窗帘突被撤去,使世界看见了衣衫不整的自己。虽然那些未完之作在他人眼中可能已经是十分了不起的作品,但在作者自己的艺术视景中,它们尚不宜公开展现,仍是属于私有领域的物件。在自己不能掌控的情况下,作者也只能将之托付与自己最能信任之人,以确保它们与死者同归黑暗。把这些遗作抖现在世人面前,就如同把那不情愿的妻子的遗容,强展给众人观看。

布罗德如此做,当然是出于对卡夫卡的热爱,而问题也就正出于这种盲目而没有鉴识性的热爱。对卡夫卡的崇拜,使他觉得卡夫卡的只字片语都应被保留、被阅读、被传世。这是所有偶像崇拜都显现出的鉴赏能力的自动停滞。对此,昆德拉有如是的评析:“布罗德宣称自己有着对卡夫卡‘狂热的崇敬’,这种狂热渲染到了卡夫卡所写的每一个字句之上。卡夫卡的编者对卡夫卡所有碰触过的字句,也表现出了同样的‘毫无保留的崇拜’。但是我们必须了解这种 ‘毫无保留的崇拜’中的秘密:这种毫无保留的崇拜,同时也就是对作者美感诉求 (aesthetic wish) 毫无保留的否定。因为一位作者的美感诉求并不仅仅表现在他所写下的字句里,更表现在他所删除的字句里。删除要求着比书写更大的天分、素养以及创作力。所以,出版那些作者意欲删除的字句,就和删除作者意欲保留的字句一样,都同样是一种强奸的行为。”

由此,我想起了另一桩背叛遗嘱的事件。有出版洁癖的美国诗人毕晓普 (Elizabeth Bishop, 1911─1979),一生出版的诗作只有一百多首,她对自己作品的标准极高,有时一首诗要经过几近二十年的删改,才能达到她愿意出版的标准。去年,《纽约客》杂志诗刊编辑艾丽斯・奎恩 (Alice Quinn)却收集了所有毕晓普未出版与未完成的遗作,而发行了一本绝对不可能获得毕晓普同意的诗集(Edgar Allan Poe & the Juke-Box: Uncollected Poems, Drafts and Fragments,Farrar,Straus and Giroux, March 7,2006)。这正是昆德拉所描写的、强行留下作者欲删去的字句的行为。在本质上与文字审查员强行删除作者文句的行为是一样蛮横的。我们可以想象,毕晓普地下有知,将如何地在坟墓中翻转不安。

毕晓普遗作的出版,的确引起不少争议,支持它出版的人认为这些尚在进行中的诗作,提供了一个了解毕晓普创作过程的契机,所以这些毕晓普自认为不尽完美的作品,仍有它们在文学上的价值。

真是如此吗?如昆德拉所说,出版那些作者意欲“删除”的作品,除了满足崇拜者猎奇与收藏的瘾癖之外,也只不过是能让学院里的研究者,或是图书馆里的文献专员,多一个理直气壮的研究项目。但不可原谅的是,这个过程──捡拾起作者意欲扬弃或未及修改完善的文字,将之出版,使之成为一位作者文学遗产的一部分── 所伤及的却是艺术家集一生心力所要维护的美感诉求的完整。在《被背叛的遗嘱》一书中,昆德拉将卡夫卡自编的短篇小说集,与布罗德只字不漏 (包括书信与日记) 以编年方式出版的卡夫卡全集并列,前者处处闪烁着艺术家处心积虑的美感诉求,后者却毫无艺术性可言,只是偶像崇拜不分轩轾地抓住作者每一字句的奴性编纂。

在新近出版的一本书《帘幕》 (The Curtain, Harper Collins, 2006) 里,昆德拉又再度回到这个话题,他提出“精要原则” (the ethic of the essential) 作为文学(小说)创作的本质,也就是一种呈现事物最精要者的创作美学 (在此昆德拉用了 ethic 这个词,顿然使美学的诉求有了道德的隐意),而与此相反的,则是企图包拢一切的档案原则 (the ethic of the archive) :

作者的书信虽然有趣,但它们既不是杰作,且根本算不上是作品。“作品”(l’oeuvre)并不是所有作者所写过的文字──笔记,日记,杂文。作品是长期努力于一美感工程的结果。

我要更进一步地说,“作品”是经过作者品判后所最终同意的产品……所有的小说家必须尽心删除属于次要者以保存最精要者,也就是所谓的“精要原则”!

……但是除了作者之外,我们还要面对成批的研究员,他们所依恃的是完全相反的原则,他们倾心累积所有能够找到的文字,以能够拥抱“整体”为其最终的目标。所谓“整体”就是包括堆积如山的草稿以及被作者删除的段落与剔除的章节,他们将这些文字全部出版在所谓的“研究版本”里……好像所有作者所曾写下的字句都有着同样的价值,也都是被作者所认可的。

于是,艺术家的精要原则,变成为无所不包的档案原则(档案编纂员的理想,就是要让那甜蜜的平等律,在巨大庞然的坟堆中做制裁一切的统治者)。


“精要原则”是去芜存菁的过程,像雕刻者的凿杵,剔除杂石以绽放原石的光润,“档案原则”则在精芜不分的搜罗过程里,以数量上的整体,侵蚀着质量与艺术上的完整。

而在近年对张爱玲的狂热里,我们所见到的不正是这“档案原则” 的操作?只要是经张爱玲之手写过的文字,即便只是一张便条,或是商议出版事宜的流水账的信件,或是年节的小卡片,全在地毯式的搜索下,被归档出版。近日张的遗作《少年同学都不贱》被发掘,又在“张学”领域造成轰动,俨然像是另一部张爱玲的杰作出土。这当然只显现出了张迷照单全收的盲目膜拜,是昆德拉所说的 “掏捡垃圾桶” 的行径 (不幸的是,我们却真曾有一位张迷将此比喻做了字面上的行为示范)。将《少年同学都不贱》这部如果换了作者名字只是一部非常平凡的小说与张爱玲其他的作品并列,除了满足张迷“收集”的癖好,以及“张学”研究员可以大做文章的机会之外,对张爱玲一生所营建出的艺术整体,到底是增加还是减少?更遑论这已被偶像崇拜搞得污浊的张爱玲的艺术视景,根本不是张爱玲自己想要留给后世的文学遗产了。

C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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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CAVA » 2009-03-08 7:45

虽然写得有点象论文,道理是不错的。死者已矣,身躯被如何处理,遗作被如何处理,并无知觉,扰嚷的不过是活人。亲人密友尚没有权利违背本人的意愿,无论生前身后。粉丝们凭的是什么?
偶像崇拜所满足的常是崇拜者自己的需要,而不是被崇拜者的需要。
最同意这句。

张爱玲不幸已经被偶像崇拜者吹涨成了hype。

putao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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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putaopi » 2009-03-08 11:19

《小团圆》如何被张迷们吹捧呢,我真是好奇。 赤裸裸,血淋淋的自传。很多皮肤暴露的场景,坠胎的过程更是残酷。张还曾起念头手刃胡兰成:拖下去丢在大街上。。。但是看了太多侦探小说,知道凶手肯定会留下痕迹,不值得为他死,才罢了。

《小团圆》主要就是她跟胡还有跟她妈妈的关系,她说她只曾想过为这两个人自杀。都是她得不到的爱。只能算是传记,不看别的资料的话不能完全体会内容,比如她嘲讽胡兰成的文字,动不动“还是好的”,“不好的。”

主贴的作者倒像是Puritan的张迷,一心一意想着去芜存菁。我这种八婆不在乎张是不是流芳千古,多点儿热闹看“总是好的”。

orangeta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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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orangetabby » 2009-03-08 14:25

违背遗嘱而出版的人当然是道德上极为下作的。谁有这样的朋友谁倒霉。

出版了,读者看一看就无所谓了。我不算张迷,不出版我不会强求,出版了看看也无妨啊。张这也算是讲述她个人的故事了,我喜欢看真实的人生故事。
性格决定命运, 基因决定性格. 所以请放心大胆的怨天怨地怨爹娘.

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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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豪情 » 2009-03-08 17:50

最终,哈代不但没有归终于他一心向往的静懿田园,还承受了自己一生从未想象过的剖腹挖心与烈火燃烧的对待
这真也太雷了.

ba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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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barb » 2009-03-08 22:43

putaopi说的对,主贴的作者的确是张迷,我看过她一篇彻底论证《十八春》来源的文章――原来是一篇英国“三流”小说(张爱玲坦承爱读不入流通俗小说胜过名著),故事甚至细节是一模一样的,她的态度完全是为张辩护(说的倒很在理)。但是不是Puritan,有待考察。

苏友贞和王德威是同门,两个都是张迷,不过王文采风流,较像张奶奶传人,苏就理性占了上风(好像还不是缺乏文采,而是特意为之),所以CAVA觉得她写的像论文,她最近有越写越论文的趋势:-)

我自己跟orangetabby一样,不是张迷,所以边咒骂“背叛遗嘱的人”,边排队等着买书看热闹:p

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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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阿冬 » 2009-03-09 1:06

研究的时候,知道得多一点儿,再多一点儿,这种诱惑力无可抵挡,真的!

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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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幻儿 » 2009-03-09 10:45

其实人死了就是死了,管不了死后的事,也用不着心想着安排死后的事--古代帝王倒想着不要被人打扰呢,我们现在还不是考古发掘热闹的紧。
作家写出文艺作品--完成的或者没完成的--就象生出孩子,是另一条生命,有它自己的轨迹,默默无闻或者名声斐然,作者不能左右世人对他的孩子的看法,甚至也不能彻底隐藏他的孩子不被发现。
至于隐私的内容(日记之类)则是另外一回事。

tiff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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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tiffany » 2009-03-09 10:50

真心不要给人看的,一早就处理掉了,所以我觉得大家尽管没有心里障碍的看吧。
乡音无改鬓毛衰

si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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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ikong » 2009-03-09 10:59

其实我一向认为张很在乎也很enjoy这种被追捧的感觉,这也没什么不对的,只是给外人一种错觉仿佛她远离尘世
肥,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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